本所自2022年被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林法院”)指定为云南佳益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佳益地产”)管理人以来,迅速组成专业的工作团队,并紧锣密鼓的开展与债务人、债权人的多轮沟通、审核债权申报、进行财产调查、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等多项工作。
此外,管理人围绕佳益地产开发建设的“石林佳园小区”“云林度假酒店”两个项目,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在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等部门大力支持和石林法院的监督下,成功帮助“石林佳园小区”项目超过90%的业主化解了10余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遗留问题。
2024年9月12日,经石林法院审理,认为佳益地产开发建设的云林度假酒店项目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及运营价值,重整投资人具备参与重整投资所必需的资金实力和商业信誉,为佳益地产的重整成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云南佳益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经营方案立足云林度假酒店项目开发、销售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房地产开发行业的整体运行态势,有利于恢复佳益地产的营运价值和盈利能力,具有可行性,故石林法院最终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佳益地产重整程序。
随着重整计划的批准执行,标志着我所办理的又一起破产重整案件取得阶段性成功,佳益地产即将摆脱10余年的经营困境重获新生。